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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亚地区是我国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与“走出去”战略的重点地区,是极具开拓潜力的新兴国际市场。泰国在东盟十国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,对周边国家具有很强的辐射性作用。为进一步扩大我国农产品及相关产品对泰国及东盟地区的出口,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、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将于2007年5月在泰国首都曼谷举办“2007年中国农业(泰国)展览会”。欢迎企业参展。
一、展会概况
展会名称:2007年中国农业(泰国)展览会
展览内容:农业机械、园艺设施、农机具、种子、肥料等;畜产品、饲料等;水产品;粮油食品、水果、蔬菜、茶叶、添加佐料等;农村手工制品等。
展会时间:2007年5月19-21日
布展时间:2007年5月17-18日
撤展时间:2007年5月22日
展会地点:泰国曼谷诗丽吉皇后展览中心PLENARY HALL 1-2
展览会性质:贸易类
展览会规模:200个标准展位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
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
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
承办单位:
中国国际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
合作主办:
泰国中华总商会
泰国达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
三、收费标准:
标准展位费(3×3平方米):2.2万元人民币(2750美元);
光地(最少18平方米,以9平方米为起算单位):2000元人民币(250美元)/平方米。
说明:
1、标准展位基本配置包括:3面围板、地毯、楣板、插头、1张洽谈桌、2把椅子、射灯2个、纸篓1个。
2、租用光地自行特装,特装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。
四、展会宣传推广和邀请客商计划
在泰国电视、报刊、杂志及户外刊登广告,全面宣传推广。
与泰国工商、贸易、行业机构合作,邀请采购商。
以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直邮等方式向泰国和东南亚地区目标买家、进口商等发放展会宣传资料和邀请函。
在泰国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展会。
建立展会专门网站,宣传推广展会。
五、邀请有关省市商务部门和有关单位作为展会的组团单位
(一)组团单位可自行选择单独组团、联合组团、分团方式,组织企业参展。
可为联合组团和分团单位推荐组团单位。
(二)推荐展位特装、展品运输和通关、旅行安排的服务单位,由组团单位自行选择(也可另行选择其他服务单位)。
商务部外贸发展局
联系人: 幺玉立
电话:010-85226417
传真:65135940
电子邮箱:yaouli@msn.com
网站:http://wmfzj.mofcom.gov.cn
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
联系人:张雪
电话:010-64194401
传真:65918986
E-mail:christine@ccpit-ssa.org.cn
网站:http://www.cafte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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